重要通知丨璞丽大厦销售公示方案

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-05-10 14:56:27




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《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》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

1  项目房源基本情况


本次预售项目为璞丽大厦1幢,共1幢,房屋总套数40套(均为360-500方),建筑面积16981.56平方米,房源均价约42300元/平方米,含装修标准9800元/平方米,房源装修情况为住宅√精装。其中建筑面积约360方的房源20套,建筑面积7234.22平方米,房源均价约42500元/平方米,含装修标准9800元/平方米;建筑面积约480-500方的房源20套,建筑面积9747.34平方米,房源均价约42000元/平方米,含装修标准9800元/平方米。


2  购房意向登记条件


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。


3  无房家庭优先政策


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%比例的房源,供“无房家庭”优先摇号,贷款事宜按照银行政策执行。

无房家庭是指: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,不含未婚、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“无房家庭”。

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“无房家庭”资格时,应如实申报,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。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,取消优先摇号资格。


4  登记起止时间


自本项目领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,2018525日至2018527日,每日早900分起至晚1800分止,接受现场登记申请。


5  登记地点


现场登记地点为: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璞丽大厦1幢


6  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


1) 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(含未成年子女)的身份证复印件(校对原件);

2) 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复印件,或户籍证明复印件(校对原件);

3) 婚姻证明复印件(未婚不需要),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(校对原件);

4) 以家庭为单位(含未成年子女)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(临安、桐庐、建德、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);

5) 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(如有新政出台,以新政为准);

6) ,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;

7) 资产证明(银行活期、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,核对原件)不低于450万元。


7  购房意向登记


1) 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《认购申请表》,每个家庭(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。登记完毕后,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;

2) 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,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,形成《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》在销售现场公示,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早900分起至1800分止,公示期间接受异议,逾期不再受理;

3) 《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》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。


8  摇号方式


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、地点,组织实施公证摇号。

首轮摇号: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,优先摇出“无房家庭”入围户数(即8户),但不确定选房顺序;

第二轮摇号: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,摇出剩余入围户数(即32户),但不确定选房顺序。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;

第三轮摇号: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,摇出选房顺序号。

公证机构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参加本次摇号活动。

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。


9  选房方案


1) 本公司根据《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制定选房方案,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。如购房家庭未按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选房现场进行选房,或未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内完成全部选房流程,皆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本次选房,其选房资格取消;

2) 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早900分起至晚1800分止,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;

3) 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,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。


10  监督投诉


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《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》规定事宜的,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、举报。




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

2018年5月23日



“万丽·璞丽”为本案推广名。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,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、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,文中所用图片仅作为示意参考,并非最终方案,不作为要约或承诺。本公司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,敬请留意最新资料。本文中的部分图片来源网络。互动营销:和声机构·杭州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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